yl23411永利校友分会章程

发布时间:2013-05-09来源: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:1199

 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会定名浙江大学校友总会yl23411永利分会,简称yl23411永利校友分会,其英译名为Zheji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anagement Alumni Association,英文缩写为ZJUSOMAA。
第二条 本会为yl23411永利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、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,是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的分支机构。
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热爱祖国、热爱母校,广泛联络和凝聚校友,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之间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,服务广大校友,发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,为母校的发展、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。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浙江大学校友总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第四条 本会接受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和yl23411永利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yl23411永利大楼内。
 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 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感情联络,开展教育、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;
(二) 加强与海内外yl23411永利各地校友联谊会的联系,进行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;
(三) 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,加强信息沟通,促进yl23411永利与地方以及校友之间的合作;
(四) 协助yl23411永利拓展办学资源、筹集办学资金;
(五) 协助yl23411永利征集校友以及社会各界对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建议;
(六) 协助yl23411永利搜集、整理校史、院史资料;
(七) 编辑出版校友刊物,建设yl23411永利校友分会网站;
(八) 统筹管理yl23411永利校友活动基金。
 
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凡在yl23411永利(含其前身)学习或任职任教过的人员(含授予名誉学位者和yl23411永利聘请的各类兼职教授),遵守本会章程,有加入本会意愿的,经与本会(或各地校友联谊会)联系登记后,均可成为本会会员。
第八条 非本会会员而对yl23411永利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,经本会理事会会议通过,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资格。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) 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)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)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。
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 向本会提供校友的有关信息;
(五) 为yl23411永利的改革与发展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免除
第十一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其职权是:
(一) 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 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;
(三)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 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、计划和重大工作事项;
(五) 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之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(含二分之一)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理事会设秘书处,处理日常工作。
第十四条 理事会一般每届四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二) 选举和免除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;
(三) 增补和调整理事会;
(四)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(五)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六)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七)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八)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六条 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(含三分之二)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七条 理事会一般每一年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1人,由在任yl23411永利院长(常务副院长)担任。
第十九条 本会设常务副会长1人、副会长若干人,秘书长1人,副秘书长若干人;本会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若干人,指导本会工作。
第二十条 本会的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 热爱国家、热爱学校、热爱学院;
(二) 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(三) 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;
(四) 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(五)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(六)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(二)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第二十二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 协调各地方校友联谊会、各校友组织开展工作;
(三) 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决定;
(四) 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(五)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二十三条在校友集中的地区,可成立地方校友联谊会,名称统一称“yl23411永利XX校友联谊会”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
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:
(一)捐赠;
(二)学院资助;
(三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(四)利息;
(五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二十六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。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,实行会计监督。
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第二十八条本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。
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三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由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第三十一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,报浙江大学校友总会,经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审查同意后生效。
 
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11年5月2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本章程自浙江大学校友总会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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